TA的每日心情 | 怒 2011-4-12 00: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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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玉楼半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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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megaman 于 2011-2-14 18:41 编辑
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1001027202
神主博客更新内容的简单翻译
东方project的版权使用权限指导 2011版
作者:shanghai_alice
近来,商业作品中使用二次创作内容不断增加,因此,相应的更改了使用权限。
就是这样。
普通的同人circle的二次创作相关的使用权限,仍和从前一样没有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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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project的版权使用权限指导 2011版
这是东方project的权限使用在根据现在2011年所出现的状况而相应的改变。
o关于同人活动时的使用
仍然延续之前的权限使用方法。
详细的内容,之前曾有过回答的页面,请到此处参考
http://www.geocities.co.jp/Playtown-Yoyo/1736/t-081-2.html
然而,不许可作为同人作品发表,而进行商业领域流通的作品。
※涉及到有关内容,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特例容许啊,约定俗成可以使用啊之类的情况,所以在进行创作活动时,请自己进行判断,自己担负责任。
o关于商业作品的申请。
贩卖商业作品的场合,必须事先获得许可。
有关询问东方的二次创作及二次使用的问题,现在有朋友在帮我管理一个询问窗口。
企业的各位请到这个地址进行联络。请访问这个页面
https://spreadsheets.google.com/ ... WZm9IWFAxVmJpU0E6MQ
※另外,请不要再商业作品中含有相关性的表现的物品。(例如含有性的表现的抱枕一类)
o关于二次创作作品的限制
同人·企业,关于涉及到下列内容的作品,现在开始,限制进行二次创作。
·动画(※)为主体作品的商业作品。
·Xbox360 独立游戏的贩卖
·AppStore及Android市场的贩卖(企业方请进行咨询)
·超过原作应有的流通范围(一般性的同人流通范围)之外的贩卖(如向海外进行的下载贩卖等等)
·其他的过格的性的表现行为,以及对特定的个人、团体、人种的中伤行为等这种从一般社会通例角度考虑,判断为不合适的行为。
(翻译君吐槽一下,是指比利,创价,三哥么????)
此权限指导之前的作品,请根据此内容,自行判断其合理。
※此处指的动画特制“赛璐璐动画”,3d软件、Illustration,Effect等制作的动画排除在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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